那场著名的“横穿美国跑步”发生在珍妮离开之后。一天早上,阿甘没有任何特别的理由,就走出家门开始,这一跑,就是3年2个月14天16个小时。
那他一天到底跑了多少呢?电影没明说,但有位美国博主做了推算:阿甘从阿拉巴马州格林博出发,先一路向西跑到加州圣莫尼卡。
“既然都跑到这儿了,那就继续吧”,于是又一路向东,到达大西洋海岸的灯塔。之后,他还穿越了美国的大平原、落基山的雪山和西南部的沙漠。总距离推算为24,539公里。
把这个数平均到3年2个月14天,阿甘每天大约跑21公里,一个月就是630~650公里。想想看,3年多每天都坚持,确实是个惊人的数字。
而且,这并不完全是电影里的幻想。2024年,比利时超马跑者希尔德·多索涅就曾在整整366天里,每天跑一场全马;英国超马跑者罗布·波普甚至穿着电影里阿甘的同款造型,在422天内完成了相同距离。现实中也有跑者月跑量达到 600~1000公里。
那最关键的——阿甘为什么要跑?
记者问他原因,他只说:“我想跑。” 他觉得跑着跑着,一切都会变得清晰。跑步的人一定懂这种感觉——脑子里乱的时候,也许只需要几公里,就能让思绪归位。
人们开始跑步的理由五花八门:为了减肥、为了冥想、为了在开始一天前整理心情。但跑着跑着,这些理由会慢慢消失,只剩下“我就是想跑”。
阿甘也是这样。他跑步不是为了比赛、不是为了荣誉或掌声,只是为了享受那一刻本身。
这恰恰是很多跑者共有的哲学:不必是第一,也不必是最快,跑步的意义就是——去跑,然后享受它。
3年2个月14天,24,539公里的故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