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Schoo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首 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评奖评优评定实施细则
编辑:    时间:2014年04月15日 17:03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bt365滚球本科评奖评优评定实施细则。

一、评奖评优项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三好学生标兵

(三)三好学生

(四)优秀学生

(五)优秀学生干部

(六)优秀大学毕业生

(七)国家奖学金

(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凡正式录取的在我校注册学习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申报评奖评优。

(一)保留入学资格的;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三)延长基本学制年限的;

(四)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五)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六)学年单科绩点低于2.0的(不包括2.0);

(七)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申报资格的。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不含新生)的1%5%10%15%

(二)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公民道德规范;

(三)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实谦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的各项活动;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考试考查成绩全部合格,平均绩点达到以下要求:

  1、特等奖:平均绩点3.9(含3.9)以上;

  2、一等奖:平均绩点3.7(含3.7)以上;

  3、二等奖:平均绩点3.3(含3.3)以上;

  4、三等奖:平均绩点3.0(含3.0)以上。

平均绩点相同的以修读学分多者优先。

(五)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四、三好学生标兵评定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公民道德规范;

(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实谦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的各项活动;

(三)学习态度端正,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学风严谨。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成绩全部合格,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7(含3.7)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五、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公民道德规范;

(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实谦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的各项活动;

(三)学习态度端正,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学风严谨。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成绩全部合格,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3(含3.3)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六、优秀学生评定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公民道德规范;

(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实谦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的各项活动;

(三)学习态度端正,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学风严谨。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成绩全部合格,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0)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七、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公民道德规范;

(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实谦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的各项活动;

(三)学习态度端正,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学风严谨。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成绩全部合格,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2.0)以上;

(四)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任职期间乐意为同学服务,在各项活动中积极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坚持原则、工作大胆、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勇于开创新局面,工作成绩显著;组织观念、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八、优秀大学毕业生评定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公民道德规范;

(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实谦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的各项活动;

(三)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四)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五)自愿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九、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公民道德规范;

(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实谦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的各项活动;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评选年度至少获得过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校级奖励。

学生评选国奖的指标:有学科竞赛项目类学生:重大项目: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含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苏北数学建模可以作为次之的条件可虑];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sife团队。重点培育项目:外语演讲比赛选手选拔与训练(英语+日语+韩语+法语);理律杯全国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比赛;智能体设计竞赛(含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中国水中机器人大赛);导游大赛;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暨城市规划专业作业大赛;一般项目:中国大学生(文科)计算机设计大赛;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英语辩论赛(国家、省级);艺术展演;法律英语大赛。

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公民道德规范;

(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实谦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参加班级和学院的各项活动;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生活习惯良好;

十一、补充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可重复获得。

(二)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不可重复获得;

(三)所有评奖评优均参考《学生综合测评》结果;

(四)学院评奖评优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严格考核,宁缺毋滥。

学生工作
通知与公告 Notice
学院新闻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