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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滚球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条例
编辑:    时间:2014年04月15日 16:52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计科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结合西南民族大学和计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大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人和引路人。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条  辅导员要有正确的政治指导思想,不断完善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  辅导员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院每学年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由学院党政领导组织考核。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辅导员要以“立德树人”为主要任务,深入大学生思想实际,通过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形势政策课等途径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条  辅导员要结合大学生发展需求,重点做好家庭经济贫困、身体状况不好、心理有障碍以及民族地区学生的关心、帮助工作。

第三条  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实际,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每学期至少同每个学生谈心一次,建立、健全学生档案,认真做好工作纪录。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做到全方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第四条  做好专题教育的指导和组织工作。辅导员要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定期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第五条  深入做好班级班团建设工作。辅导员要带领并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团支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六条  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辅导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  努力维护校园和谐、安全与稳定。辅导员要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在日常工作中化解好各种引起不稳定因素的矛盾,制定并熟悉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第八条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辅导员要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主动掌握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

第九条  按时参加辅导员例会,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值班制度及听课制度。

第十条  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养及理论水平

二、业务学习和工作能力

三、所带班级的党团建设、学生骨干培养情况以及班风情况

四、所带班级的班团活动及效果

五、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综合测评和评优、奖、勤、助、贷的评定和发放 ,文明宿舍的建设、毕业生就业与指导工作等)

六、学生工作相关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

第二条  考核办法及处理

一、由学院党政领导形成考核小组,负责对专(兼)辅导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分为个人总结(30%)、学院考核(30%)和学生考核(40%),将三方面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考评。

1、个人总结:按年度辅导员对自己的工作形成书面总结。

2、学院考核:由学院考核小组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以百分制计算。

3、学生考核:由学院考核小组负责对本院专职辅导员工作在学生中通过问卷形式进行考核,提出考核评语和意见,以百分制计算。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四、根据考核结果对得优的辅导员在学院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到学校评奖、评优。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要求写自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如果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不合格。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考核中被定为不合格

1、在政治思想和道德作风上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

2、辅导员在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出现重大恶性事件,如学生恶性打架事件、赌博、刑事犯罪等。

3、所带班级得不到半数学生认可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

   第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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