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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通识平台课外学分认定办法
编辑:    时间:2014年04月17日 14:59

西南民族大学通识平台课外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参照《西南民族大学本专科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2007)》的有关规定,制定通识平台课外学分认定办法。

一、申请对象

  通识平台课外学分是指在校期间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课外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所在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审核同意获取的通识平台中“就业知识与技能模块D项”的学分。

通识平台课外学分的申请对象为通识选修课未修够的本专科毕业班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凡申请认定通识平台课外学分的学生,须填写《西南民族大学通识平台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教学单位根据《西南民族大学本专科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中“就业知识与技能模块D项”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填写《西南民族大学通识平台课外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在毕业审核前一个月内将汇总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报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宜

   1.不同项目的课外学分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4学分。

   2.最终认定的通识平台课外学分计入学生学籍档案,与课程成绩同等对待。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民族大学通识平台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西南民族大学通识平台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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